一、教务处工作职责
1.执行上级的方针、政策,制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。
2.组织制(修)订全校本、专科生教学计划,监督各二级学院执行教学计划;组织各二级学院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和有关教学文件,编制每学期的开课计划,并检查执行情况。
3.制定学校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习基地建设规划。
4.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习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。根据社会人才需求情况设置专业;做好教材的订购、供应及管理工作。
5.组织各类各级教研教改课题的申报、立项以及教学改革经验交流和推广;组织全校教学工作会议及有关教学研讨活动,组织校级各类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。
6.组织全校各类考试,负责试卷和相关教学资料的管理。
7.负责全校本、专科生的学籍管理、成绩管理、毕业资格审核、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、各类学历证明和证书的发放以及专升本的考试、入学等工作,组织全校选修课的开课、选课及成绩管理,全校的排课和教室调度,编排校历。
8.组织督查各二级学院做好见习、实习、实验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与管理工作。
9.做好全校日常教学经费、教改经费的预算及分配,审核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。
10.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教学质量与评估中心工作职责
1.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。
2.负责指导、考评二级学院质量管理工作。
3.负责制订质量标准、评价办法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。
4.组织开展各种质量检查、评估、调研活动。
5.推进教学督导组、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。
6.做好信息反馈收集、问题跟踪督办、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工作。
7.编制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。
8.组织开展“教学质量月”等质量建设专题活动。
9.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创新创业学院工作职责
1.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创新创业指导工作规划,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;
2.负责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类的知识培训、创业政策咨询和指导;
3.负责全校性的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指导以及相关创新创业大赛的立项、组织和实施;
4.负责举办国内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题研讨和交流;
5.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的申报和建设,以及各级实践项目的实施;
6.负责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和创业园区的日常管理等工作;
7.负责与社会各方面创业孵化资源对接,为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和转化提供平台;
8.负责制定有关师生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的政策和文件;
9.负责指导、协调、督查各二级学院开展创新创业工作;
10.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创新创业方面的政策和资金。
11.负责了解工程训练领域发展动态,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
12.负责中心师资队伍建设,加强人才培养,制定中心人才培养、培训计划;
13.负责开展工程训练实训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;
14.负责中心对外服务工作、学科技能大赛开展工作;
15.负责中心各岗位工作职责的制定,并认真组织实施;
16.负责中心实习、学生日常教学管理、督导,科学安排授课和实践指导;
17.负责科学调配和利用实训设备,建立和完善设备使用、维护、保养管理制度;
18.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