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2026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
申报及结题的通知
学校各单位:
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及《赣南科技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》(赣科院教字〔2025〕3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,构建项目三级实施体系,现将我校2026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及结题组织工作安排如下。
一、项目运行模式
2024年起,项目征集由“逐月征集”调整为“随时征集”。符合项目参与条件的企业可随时提交项目指南,指南经审核符合要求后,通过“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”(https://cxhz.hep.com.cn/)动态发布。申请人可登录项目平台,随时查看企业指南,按企业要求时间点进行申报。具体项目运行模式详见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》。
二、项目申报流程
(一)酝酿阶段
项目申请人在“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”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进行申报。各企业项目要求不同,请务必与企业提前沟通确认名额及申报要求。
(二)申报阶段
1.申报人填写《赣南科技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审批表》(附件5),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申报。
2.项目负责人填写《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7)和《赣南科技学院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8),提交教务处审核盖章。
3.申请书填写、盖章完成后,申报人登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,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《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请书》,上传后先提交企业评审,再由学校审核,通过后进入项目立项阶段。
(三)立项阶段
申报书经企业及学校审核通过后,需签订合作协议(模板见附件9)。合作协议书需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,并加盖“赣南科技学院”公章后上传至项目平台,平台提交后先由学校审核,再提交企业审查,审查完成后即立项成功。
三、项目结题流程
申报人填写《赣南科技学院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审批表》(附件6),经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,提交教务处审核。
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根据项目申请书及合作协议等约定,通过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向企业提交结题报告、结题成果等材料,企业进行结题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,学校审核企业验收结论后,发布结题验收结果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项目负责人在与企业对接时,请务必了解项目内容,规范建设,注意知识产权保护、明确责权利。除立项项目合作必要内容外,企业不得以学校名义从事其他盈利性活动,损害学校权益。
2.项目结题时要求严格与项目申请书及合作协议等约定的条件相符。有要求“直接资金”的,需要有学校计划财务处开具的到账证明;要求“软硬件价值”的,需要出具相关支撑材料证明该软硬件与价值相符。
3.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2022年第一批及以前批准立项的且未结题的项目已被取消,无法结题;2022年第二批至2024年第一批立项且协议已到期的项目需在4月20日前完成结题工作,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的,后续不再受理;2024年7月批次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按协议约定时间结题。学校历年来所有项目立项及结题情况见附件11。
附件:1.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的通知
2.赣科院教字〔2025〕3号 关于印发《赣南科技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3.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
4.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流程图
5.赣南科技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审批表
6.赣南科技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审批表
7.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请书(模板)
8.赣南科技学院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
9.赣南科技学院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(模板)
10.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11.赣南科技学院历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
教务处
2026年3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