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
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暑期实习安全工作,根据江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1.严格落实行前安全教育制度。各学院须在学生离校开展实习前,组织全覆盖的实习安全教育培训。同时,要结合具体实习内容,强调实习现场的危险源和注意事项,严明实习期间纪律要求。
2.规范签订实习三方协议。各学院须在学生实习前,组织高校、实习单位、学生签订三方实习协议,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。协议应明确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、责任划分及意外伤害处理机制。未签订三方协议的学生,不得安排实习。
3.建立实习期间汇报与沟通机制。各学院要加强实习全过程安全管理,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学校与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。校内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导师保持常态联系,定期了解学生实习动态,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和安全情况。
4.强化应急预案与风险防范。各学院要会同实习单位,针对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,共同制定完善应急预案,明确处置流程和责任人。发生突发事件,应及时如实上报,不得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。
5.落实保险保障与安全隐患排查。各学院须为外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伤害意外险,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全过程。鼓励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购买配套购买意外伤害保险。各学院须在实习开始前对实习单位资质、安全设施条件等进行排查,严禁安排学生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设施不健全的单位实习。
6.及时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。各学院须按照要求,在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填报,确保信息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账号密码由各学院教学主任保管,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做到不漏报、不错报、不虚报。
二、材料提交
各学院于7月20日中午12点前,填写《赣南科技学院2026年暑期实习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),Excel表格及盖章PDF版通过OA报送至教务处邓达平,未开展暑期实习的学院也需要零报送。
教务处联系人:邓达平,联系电话:8312658,邮箱:delpydeng@gnust.edu.cn
附件:1.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暑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
2.赣南科技学院2026年暑期实习情况汇总表
教务处
2026年7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