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4-03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

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学校《关于202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为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和实验室安全稳定,现将2026年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落实节前安全检查工作

放假前,各学院对本学院教学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自检自查工作,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,杜绝安全事故发生。教务处将于4月3日下午对全校范围内的所有教学实验室进行现场安全排查,重点检查“3·20”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。

二、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管理

各学院要严格遵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,进一步加强对化学、生物、辐射、机电、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实验室危险源的规范化安全管理,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值守看护。

三、做好实验室水、电、气的安全管理

节假日期间不开放的实验室应关闭水源、电源、气源和仪器设备等,并锁好门窗,以防溢水、漏电、爆炸等事故发生。继续使用的实验室,应加强安全用水、用电、用气管理,落实安全责任人。

四、加强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

各学院要及时清除与实验无关的杂物、设备、废弃物,保持消防通道畅通;禁止在实验室内存放食物、烹饪及饮食;禁止在实验室对电瓶进行充电,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状况。

五、加强实验室人员管理

各学院要持续加强教育引导,做好实验室人员管理。对于假期期间需要继续做实验的同学,请负责教师督促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,加强个人防护。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。


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认真落实,切实做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实验室安全无事故,度过文明、平安的假期。



教务处

20264月2日

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:孙璐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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